咨询热线:18688659977

律师介绍

胡文学律师 胡文学律师,专业刑事辩护律师,胡律师不仅有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也有多年刑事辩护实务经验,精通刑事法律事务、熟悉司法机关办案流程,现主要从事“刑事辩护”领域法律服务。胡文学律师也集合了一批法学专业功底强、实践经验...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胡文学律师

手机号码:18688659977

邮箱地址:277879481@qq.com

执业证号:14419201510044129

执业律所:广东大洲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东莞市东城区东城西路1号鸿福大厦A座7楼

律师文集

交通事故的刑事责任认定标准

交通事故的刑事责任认定标准

 

多严重的交通事故会达到刑事的认定标准?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交通事故的责任类型有民事责任还有刑事责任,关于交通事故刑事责任的规定主要涉及交通事故刑事责任的成立以及责任程度问题。只有在确定了交通事故刑事责任后,才能确定具体的责任范围。

交通事故刑事责任认定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

联系方式:18688659977

联系地址:东莞市东城区东城西路1号鸿福大厦A座7楼

Copyright © 2019 www.0769xingsh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

Copyright © 2019 www.0769xingsh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添加微信×

扫一扫添加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