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18688659977

律师介绍

胡文学律师 胡文学律师,专业刑事辩护律师,胡律师不仅有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也有多年刑事辩护实务经验,精通刑事法律事务、熟悉司法机关办案流程,现主要从事“刑事辩护”领域法律服务。胡文学律师也集合了一批法学专业功底强、实践经验...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胡文学律师

手机号码:18688659977

邮箱地址:277879481@qq.com

执业证号:14419201510044129

执业律所:广东大洲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东莞市东城区东城西路1号鸿福大厦A座7楼

成功案例

当了法人代表,有苦说不出

审判机关】:东莞市第二人民

【辩护人】:广东岭山律师事务所 谭应华律师

【案情简介】:徐妹夫妻俩注册一家公司做生意,因夫妻两人已经是失信人员,不能担任法人代表和股东,便想办法找其哥担任法人代表和股东,徐哥在其公司负责车间生产管理,便答应了。2016年期间,公司先后多次向他人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8张,并向国税局申报抵扣。后来,被国税局查出虚开税票,移送公安部门抓获法人代表徐哥。

【案件结果】: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九个月有期徒刑,缓刑一年,并处罚金3万元。

【律师点评】:本案,幸好金额不大,且被告人积极补交税款和滞纳金,经辩护人争取,才得以缓刑。

    代理过程中,辩护人发现被告人徐哥确实不知公司经营情况,他只负责车间生产,财务税票的事情一概不知。但是,公司的法人代表和股东都是他,追究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事的责任自然离不开法人代表和股东。徐哥当了替罪羊有冤也说不出来,慎当法人代表,慎当股东。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

联系方式:18688659977

联系地址:东莞市东城区东城西路1号鸿福大厦A座7楼

Copyright © 2019 www.0769xingsh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

Copyright © 2019 www.0769xingsh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添加微信×

扫一扫添加朋友圈